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10部委《关于开展2014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4〕5号)和浙江省体育局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14〕88号)要求,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于6月3日展开,监测对象为3-69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含7-19周岁人群),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3个年龄段。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总样本量为800人。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3种人群,总样本量为2400人。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2种人群,总样本量为400人。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合计为3600人。
本次监测工作计划历时一个月,于2014年7月9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