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
关于组成嘉兴市短式网球、网球、体操、羽毛球代表队参加2008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文体局),市少体校:
2008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短式网球、网球、体操、羽毛球比赛将于7月下旬在绍兴市等地举行。经研究,决定由黄佳平、张明华、朱惠明等115位同志分别组成嘉兴市短式网球、网球、体操、羽毛球代表队参加2008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比赛。现将组队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妥善安排好参赛人员的工作、学习和训练,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队、教练员要切实担负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运动员的思想动员工作,抓好队伍的赛前训练,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二、要切实抓好运动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注重科学训练,提高训练质量。代表队领队须在比赛结束后10天内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及书面总结上报市体育局训竞处。
三、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要高度重视队员集训、参赛的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队伍集训参赛的安全。
附件:1.嘉兴市短式网球代表队名单
2.嘉兴市网球代表队名单
3.嘉兴市体操代表队名单
4.嘉兴市羽毛球代表队名单
[ALIGN=RIGHT]嘉兴市体育局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嘉兴市短式网球代表队名单
领 队:黄佳平(南湖国际实验学校校长)
教练员:吴 雷 杨恩明 王忠良
工作人员:乔艳春
运动员:
男 子:
甲 组:郭宗涵(南湖区)
乙 组:王威鹏(南湖区) 周烨涛(海盐县) 王燊源(桐乡市)
于程阳(秀洲区)
女 子:
甲 组:何佳敏(南湖区)
乙 组:徐嘉佳(南湖区) 汪欣晨(南湖区) 曹雨露(桐乡市)
朱依婷(南湖区) 郑晓丽(平湖市-自费)
注:
1.比赛时间:7月21日至23日;比赛地点:绍兴市体育中心。
2.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会嵇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十三届省运会或2007、2008版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30天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件)缺一者不得参赛。
3.在编人员、超编教练员参赛经费由市体育局承担;超编运动员、工作人员经费自理。
附件2:
嘉兴市网球代表队名单
领 队:黄佳平(南湖国际实验学校校长)
教练员:吴 雷 杨恩明 朱淦昌 邱冬兵
运动员:
男 子:
甲 组:金晓强(桐乡市) 顾欣迪(桐乡市) 胡 亮(桐乡市)
乙 组:黄 森(南湖区) 支 昊(南湖区) 沈泽宇(平湖市)
沈泓锋(桐乡市)
丙 组:谢哲源(南湖区) 何凯飞(南湖区) 俞倍根(桐乡市)
任瑜峰(南湖区)
女 子:
甲 组:杨安琪(桐乡市) 王依依(桐乡市) 周叶晓(桐乡市)
乙 组:陈 洁(平湖市) 章 芸(南湖区) 沈 玥(桐乡市)
金万媛韵(平湖市)
丙 组:许芸洁(平湖市) 陈诗媛(平湖市) 王晟楠(桐乡市)
费欣悦(平湖市)
注:
1.比赛时间:7月24日至30日;比赛地点:绍兴市体育中心。
2.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绍兴市委党校(绍兴市会嵇山旅游度假区阳明路8号)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十三届省运会或2007、2008版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30天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件)缺一者不得参赛。
3.代表队领队、教练,乙、丙组运动员参赛经费由市体育局承担。甲组运动员一切经费自理。
附件3:
嘉兴市体操代表队名单
领 队:张明华(嘉兴市少体校校长)
教练员:李 红 李玉平 顾鸣麟 雷卫峰 陈 雁 叶世强 陆 飞
姚 妃
运动员:
男 子:
甲 组:刘博威(南湖区) 陈忆路(南湖区) 陈子瑜(南湖区)
乙 组:李嘉豪(南湖区) 毛政宇(南湖区)
丙 组:李 袆(南湖区) 冯征宇(南湖区)
丁 组:张宇成(南湖区) 蒋毅杰(秀洲区) 周德文(桐乡市)
姚哲宇(秀洲区) 田 昊(秀洲区) 严臻豪(秀洲区)
曹君晟(海盐县) 罗贤武(秀洲区)
女 子:
乙 组:张雯茜(南湖区) 胡琴雯(南湖区) 赵玲欢(南湖区)
丙 组:苟鑫婉艇(南湖区) 卓之怡(南湖区) 张雨萱(南湖区)
吴思洁(南湖区) 姚亦兰(南湖区) 占 洁(秀洲区)
丁 组:缪天鑫(桐乡市) 曹 莹(嘉善县) 范络铃(桐乡市)
金子洋(秀洲区) 冯嘉怡(桐乡市) 王佳诺(秀洲区)
夏 繁(平湖市) 覃 妍(秀洲区)
注:
1.比赛时间:7月22日至26日;比赛地点:杭州市。
2.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十三届省运会或2007、2008版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30天内)、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件)缺一者不得参赛。
3.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基本食宿费15元,由训练单位承担;保险费、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由市体育局承担。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附件4:
嘉兴市羽毛球代表队名单
领 队:朱惠明(嘉兴市少体校副校长)
教练员:徐 冲 岳 伦 金 蟾
运动员:
男 子:
甲 组:王懿律(秀洲区) 夏瑞帆(秀洲区) 金 锐(秀洲区)
辅哲欢(南湖区)
乙 组:黄希楠(南湖区) 任鹏波(秀洲区) 陈英杰(南湖区)
汪晨皓(秀洲区)
丙 组:范霆威(秀洲区) 高邹昊(秀洲区) 项 涛(南湖区)
许寅聪(南湖区) 毛晨扬(秀洲区) 姜乐旸(南湖区)
楼嘉义(南湖区)
女 子:
甲 组:严 昕(秀洲区) 张 倩(秀洲区) 龚楚朦(秀洲区)
沈 昀(南湖区)
乙 组:孙维婕(南湖区) 曹 蕾(秀洲区) 盛心羽(秀洲区)
陈静妍(秀洲区) 姚佩思(秀洲区)
丙 组:龚靖怡(秀洲区) 龚卓妤(南湖区) 盛佳怡(南湖区)
赵永兰(秀洲区) 周旭颖(南湖区) 刘崭风(秀洲区)
注:
1.比赛时间:7月27日至8月1日;比赛地点:秀洲区。
2.代表队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十三届省运会或2007、2008版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明(件)缺一者不得参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 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基本食宿费15元,由训练单位承担;保险费、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由市体育局承担。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