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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四措并举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维修工作
发布日期:2009-11-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近年来,海宁市建设了一大批全民健身苑点,为方便群众健身、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健身器材生锈老化、破损等原因,给群众健身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为此,海宁市及时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维修。目前,全市3000余件全民健身器材都已得到维修。

一是统一思想。今年上半年,海宁市体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文体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重点是全民健身苑(点)、篮球架等室外健身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二是落实人员。维修工作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镇、街道落实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全民健身苑点进行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难以维修的则予以拆除或更新,锈迹斑斑影响市容市貌的用油漆刷新。三是保障经费。为了使这次公共体育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海宁市体育局又下发了《关于2009年海宁市全民健身苑点维修检查验收和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全面完成维修任务且通过验收的镇、街道可享受一定的经费补助,其中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每件健身器材补助100元;城镇社区每件健身器材补助150元。补助以2006年底前验收合格的全民健身苑点件数为基准,经费一次性核拨到镇(街道),由镇(街道)补助到相应的行政村、社区。四是监督验收。由海宁市体育局负责全市维修工作的检查验收,验收范围为全市各镇(街道)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重点是2006年以前建设的全民健身苑点。检查验收办法为实地察看全民健身设施维修情况,检查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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