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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局(教文体局),市少体校:
2010年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体操、女子篮球、武术套路、自行车、女子足球(甲组)比赛于10月在嘉兴市举行。经研究,决定由朱惠明等111位同志组成嘉兴市体操、女子篮球、武术套路、自行车、女子足球(甲组)代表队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现将组队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妥善安排好参赛人员的工作和训练,具体要求如下:
一、领队、教练员要认真担负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运动员的思想动员工作,抓好队伍的赛前训练,解决好运动员读训问题,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二、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要切实抓好运动队的集训和参赛工作,制定合理的训练计划,注重科学训练,提高训练质量。代表队领队须在比赛结束后7天内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参赛总结和经费使用清单上报市体育局训竞处。
三、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要高度重视队员集训、参赛安全工作,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队伍集训参赛的安全。
附件:
1.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体操比赛代表队名单
2.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女子篮球比赛代表队名单
3.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武术套路代表队名单
4.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自行车比赛代表队名单
5.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女子足球(甲组)比赛代表队名单
嘉兴市体育局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体操代表队名单
领 队:朱惠明(嘉兴市少体校校长)
教练员:李玉平、顾鸣麟、叶世强、姚妃、陈雁、陆飞、李红、丁欢、徐震峤
工作人员:褚惠英
运动员:35人
男子:
甲组:毛政宇(南湖) 李 祎(南湖) 冯征宇(南湖)
乙组:田 昊(秀洲) 张宇成(南湖) 曹君晟(海盐)
周德文(桐乡) 姚哲宇(秀洲)
丙组:顾 程(桐乡) 吴禹辉(南湖) 陈 栋(嘉善)
卢学晟(南湖) 侯 葳(南湖) 张宇伦(秀洲)
丁组:林明柱(南湖) 姚哲豪(秀洲) 褚佳鹏(南湖)
张 玄(南湖) 杨皓楠(秀洲) 沈天烨(桐乡)
女子:
乙组:曹 莹(嘉善) 缪天鑫(桐乡) 范络铃(桐乡)
丙组:阮一婷(桐乡) 闻卿仪(秀洲) 钱伊雯(秀洲)
吴茗钰(嘉善) 邱粼菲(嘉善)
丁组:吴思媛(秀洲) 邹艾嘉(秀洲) 任菲琳(秀洲)
李欣彦(秀洲) 许圣娴(秀洲) 高凡迪(秀洲)
陈婷婷(平湖)
注:
1.比赛时间:10月14日至18日;比赛地点:嘉兴市少体校;报到时间:10月12日。
2.报到时各队必须交验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 天内)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嘉兴市体育局承担。
附件2: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女子篮球比赛代表队名单
领 队:黄卫中(嘉善县少体校校长)
教练员:关肖昕 胡娟 张晓松
运动员:15人
章桦萍(秀洲) 曹雪梅(嘉善) 韦雪峰(嘉善)
叶倩颖(秀洲) 张诗越(平湖) 蒋怡闻(嘉善)
钱晓丹(秀洲) 谢佳雯(嘉善) 胡雪莉(嘉善)
沈 囡(嘉善) 许亚男(嘉善) 周 艳(秀洲)
黄冰彦(平湖) 张凯春(平湖) 曹颉慧(平湖)
注:
1.比赛时间:10月10日至18日;比赛地点:平湖市体育中心;报到时间:10月8日。
2. 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十四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30天内)的体检检查表(一人一份)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嘉兴市体育局承担。
附件3: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武术套路比赛代表队名单
领 队:王耀丽(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校长)
教练员:陈 民 郑乃峰
运动员:13人
男子
甲组:沈旭峰(桐乡)
乙组:陈泽彬(桐乡) 郑林超(桐乡) 沈夏麟(桐乡)
姚宇斌(桐乡)
丙组:徐 杨(桐乡) 沈雨欢(桐乡)
女子
乙组:胡紫丽(桐乡) 沈思佳(桐乡) 沈施余(桐乡)
于 蕾(桐乡)
丙组:邓思淮(桐乡) 吴秋烨(桐乡)
注:
1.比赛时间:10月15日至18日;比赛地点:嘉兴高级中学体育馆;报到时间:10月13日。
2.报到时各队必须交验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30天内),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嘉兴市体育局承担。
附件4: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自行车比赛代表队名单
领 队:陆战军(海盐县澉浦中学校长)
教练员:张燕红 张 华 药健东
运动员:9人
男子甲组:王陈超(海盐) 俞佳超(海盐)
陆依浩(海盐) 黄超雷(海盐)
男子乙组:陆 伟(海盐) 周凌超(海盐)
女子甲组:杭敏燕(海宁) 钟梦娇(海盐)
女子乙组:王晨姿(海盐)
注:
1.比赛时间:10月16日至19日;比赛地点:海盐县体育中心;报到时间:10月13日。
2.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十四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的体检合格证明书,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嘉兴市体育局承担。
附件5:
嘉兴市参加浙江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女子足球(甲组)比赛代表队名单
领 队:倪卓勇(嘉兴市足球协会副主席)
教练员:任彦冰 姚国强
工作人员:马红霞
运动员:14人
马叶青(海盐) 许维佳(海盐) 陆春妮(平湖)
周玉洁(平湖) 倪秋艳(海宁) 庄丽娟(桐乡)
戴燕红(嘉善) 包钱英(平湖) 姜礼笑(平湖)
方超亚(平湖) 张 琦(海宁) 岑华苗(海宁)
严建建(平湖)
注:
1.比赛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比赛地点:平湖市体育中心;报到时间:10月14日。
2.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验十四届省运会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的体检表格(一人一份)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各运动队在参加赛区联席会时,必须携带本队二套不同颜色及守门员服装备查。
3.代表队参赛经费由嘉兴市体育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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