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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体育局-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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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 《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4-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4月23日上午,《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中型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徐寒飞主持新闻发布会。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立法新闻发布会。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新华网、中国网、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交通之声、体坛报、市新闻传媒中心等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此外,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建设工委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第一项议程,有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委员范本艳介绍《条例》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荣幸由我来介绍《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一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去年12月9日,嘉兴撤地建市以来首次召开的规格最高的体育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着力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有序开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为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为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在全国率先推出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打造“社区运动家”品牌,运用数字化手段向公众提供健身设施查询、健身指导等智慧化服务等。通过制定条例将这些实践中的好措施、好做法固定下来,完善全民健身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有利于引领、推动和保障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破解全民健身工作难题的有力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各项投入持续增长,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服务保障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比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国家机关和公办学校健身设施开放还不到位;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质量不高,场地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不够及时,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等,因此,需要通过立法切实解决这个问题,不断满足全民健身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二、条例制定的依据及过程

《条例》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2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制定纳入立法计划,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制定条例的议案。2022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一审结束后,相关专工委组成立法调研组,就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组织体育局、教育局和有关体育协会、基层单位,健身爱好者座谈20余次,反复听取各地各方面对条例的意见建议。经对各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逐款,多次反复推敲论证、合理化吸收后,于2022年12月2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二审通过,2023年3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管理主体,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水平。全民健身服务保障工作牵涉面广,既需要在政府统筹领导下形成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工作合力,还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参与、共治共享、科学部署、有序推进。一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实行全民健身设施管理人制度,解决全民健身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三对全民健身市场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发放体育健身预付凭证等作出针对性规定,强调体育健身经营者依法经营;四是实行有公众参与的监督评估制度,将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评价及时反馈汇总,强化评估结果应用;五是明确具体违法行为及执法主体,科学设定法律责任,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布局,强化场地设施供给。体育设施是进行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的技术载体和重要引擎,为此《条例》第6、7、8、9条专门对此作出规定:一是要求编制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规划,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重点保障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有关场馆建设;二是专门对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作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村(社区)应当建有必要的体育设施,并从资源整合的角度,提出可以与村(社区)现有有关设施相结合;三是对新建和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作出规定,明确居民住宅区配套健身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经费保障;四是鼓励依法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配置全民健身设施。

(三)机关单位带头,创造条件开放,有效提升设施利用率。在推动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方面,《条例》注重促进体育设施共享,弥补城乡体育设施不足。一是规定各级国家机关的体育健身设施和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专用设施,应当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并授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并主动公布向公众开放的具体办法;二是规定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三是对于不具备开放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的学校,规定应当由相关部门支持和指导学校进行安全隔离改造;四是强化激励引导,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尤其突出了对体育社会组织、群众性健身团队的培育和支持。

(四)注重数字赋能,推动全民健身融合,持续促进服务均等化。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条例》注重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智慧化水平。《条例》规定政府统筹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推进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改造,拓展“社区运动家”应用场景,完善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报名、健身指导等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并授权市体育主管部门制定智慧体育村(社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整体智治,提升保障水平;二是推动全民健身和教育、健康、旅游深度融合。特别是对推行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作出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条例支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大众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并明确村(社区)应当配备相应数量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传授健身技能、普及健身知识等志愿服务,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科学的健身指导和服务。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同志们,全民健身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以及各位媒体朋友的宣传,以条例的施行为契机,认真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为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体育强市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第二项议程,请市体育局局长王蕾介绍有关《条例》贯彻实施的打算。

广大市民、媒体朋友们:

芳菲四月,万物生长。恰逢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正式启动实施之年,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举办《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新闻发布会。我代表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对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重视、关心支持全民健身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精神实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切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体育局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胸怀“国之大者”,深入领会《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

全民健身事关提升全民健身健康素养、事关提升共同富裕成色、事关推动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体育工作者更加深刻领会《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一是深刻领会政治意义。2014年,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将全民健身作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共进策略和重要基础,提出了全新的时代要求。《条例》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我市对全民健身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深刻领悟法治意义。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了“强化法治保障”。在全省同级城市率先出台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条例,是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坚持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的重大成果,成为我市体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构建全民健身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既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又为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开创了新时代全民健身新发展格局;

三是深刻认识民生意义。《条例》以法规形式赋予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公民全民健身的职责、权利、义务,保障了体育惠民利民的民生福祉、健身健康需求,规范了体育福利的公共性、公平性、均等性,使全民健身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是推动我市构建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增强全民健身意识,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优化依法治体环境,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肩负“民之所盼”,扎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落细

(一)聚焦“一核四领”共绘全民健身新蓝图。

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多元化、法制化、标准化、智慧化”的五化发展为核心指引 ,以“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国家社区运动健康中心试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四项国字号为创新引领载体,重塑“全民健身是美好生活标配”的发展理念,串起全民健身的履职链、工作链、服务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新格局。

(二)聚焦“五发力”创新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一要发力建设全民健身“核心圈”。“全民参与”是基础,“健身”是核心,“提高健康水平”是目的。我们要聚焦打造“10分钟健身生活圈”,全域一体,久久为功,力争“十四五”实现智慧体育社区覆盖率达90%,把优质共享的运动健康新场景建到老百姓“家门口”。立足构建专业赛事、青少年赛事、群众赛事相结合相促进的多层次、多样化的赛事活动体系,面向全人群、关切“一老一小”重点人群,构建以全民健身大会为示范、以贴近群众的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为基础的“金字塔”形群众赛事活动格局,充分发挥全民健身活动正向精神能量,促进人的全生命周期运动健康发展。

二要发力建设全民健身“紧密圈”。进一步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类各级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大力支持依托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以改革赋能、共识聚能、活力增能,把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很好地整合起来,成为组织推动全民健身的重要力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优势作用,提升普惠覆盖面,拓展全民健身的深度和广度。

三要发力建设全民健身“融合圈”。发挥好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机制,认真履行体育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会同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教育、民政、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因地制宜提出落实《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要素资源、服务资源、发展资源融合互促,细化目标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条例》的具体实施路径,在条例实施的开局之年打好工作基础。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接地气、全龄友好的“体育+”融合式服务项目。

四要发力建设全民健身“朋友圈”。通过“破圈”交友,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全民健身的社会价值和共识,携手国内知名高等院校、之江实验室、华为等头部企业,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友好互动,与“互联网+”深度链接,重塑更加开放的全民健身新生态,迭代打造全国知名运动APP,实现数字运动健康创新创业模式的对外输出,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蓄势积能,打造成为焕新城市活力、扩大内需战略的“新引擎”。

五要发力建设全民健身“共富圈”。以“社区运动家”入选全省首批共同富裕创新模式重点培育库名单为契机,深入推广这一具有鲜明体育共富内涵和实质的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实现“群众有感、人尽其享”。融合长三角元素,打造运动家标志性大厦、经开时尚体育中心等城市体育综合体,串联起王店镇全民健身中心、中南社区运动健康中心等“体医康养”新空间,也要打造更多像平湖徐家埭村棒球、马厩村赛艇、海宁尖山定向运动等“体旅引富”的乡村体育特色小镇 ,激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三)聚焦“建、管、培、整、督、评”六项举措,抓点连线扩面、提质增效强能。

一方面,着眼于“建、管、培”一体推进。贯穿“1+N+X”工作法,规划新建1个市奥体中心,推动新建N个县区级、镇街道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年持续新建X个类型、便民利民的专项体育场地设施;持续深化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大提升行动;支持引导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国资公司体育场地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上下联动培养一批来自基层、服务基层、乐于奉献的公益体育指导员,大力开展体育社会组织、健身场地设施、体育健身活动、公益培训指导“四进社区”活动。创新基层“体育委员”1+N联动共创服务机制,聚合更多的志愿力量,整体提升基层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着眼于“整、督、评”工作闭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开展专题调研,整改解决问题。建立全民健身动态监督和评估机制,不断调整优化全民健身工作方案,时时追踪“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依靠社会监督和群众反馈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心系“责之重者”,着力夯实《条例》实施工作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市县两级体育部门将成立《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普法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切实有力的措施,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照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政策,配合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工作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浓厚普法宣传氛围。加强社会动员,打造新型宣传矩阵,凝聚社会最大共识。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的有机贯通,结合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的时点、节点,营造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加深社会各阶层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激发市民群众的健身热情,培塑向善向上的社会新风尚,以健身运动促进健康关口前移,充分展示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底色和气质。

三是创新变革重塑,推动全民健身发展。《条例》凸显了“实现好、维护好全民健身权益”的核心要义,我们要高标统筹、系统谋划全民健身工作,不断完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健全全民健身的良法善治举措,实施多元联动、融入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社会共建、全民健身组织社会共管、全民健身活动社会共办的新格局。

春风浩荡满目新 扬帆奋进正当时。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健身工作新成果、显示度也不断彰显。条例的发布,将进一步重塑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共同体。我们将强化使命担当,发扬四敢争先精神,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向“优质共享”迭代跃升,打造更多像“社区运动家”等具有辨识度的体育“金名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真实感、幸福感,奏响“全民健身 共享亚运”的时代强音,奋力打造体育助力共同富裕的“全国示范”,为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贡献更硬核的体育力量!

发布会上,还进行了记者问答

问  新华网记者:


为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结合本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全市体育条线将部署开展哪些措施和行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  市体育局局长王蕾:

《条例》明确了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任务要求,各级体育部门将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去哪儿健身”“怎么健身”和全民健身活动“谁来组织”“如何保障”等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要着力破解难题,促进全民健身设施共建共享

解决“谋划不足”的问题。我们已编制《嘉兴城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先行,场馆的建设才能真正落地,能够有效解决土地空间投入、建设运维等前期工作。这项工作待报批相关部门后将纳入城市空间总规划,以规划来保障体育用地,整体布局好市区大、中、小,既能体现城市标签、又贴近居民、举步可及的体育健身设施。

解决“场地不足”的问题。通过扩大增量和盘活存量双向发力,每年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百姓健身房等老百姓最为喜爱的身边的场地100个;探索、引导、支持学校、机关、机关企事业单位1000片场地逐步向社会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绿道、滨水沿岸、桥下空间、楼宇屋顶建立健身站点10000个;

解决“管理不善”的问题。各级体育部门指导、推动落实条例创制的“管理人”制度,通过分级分类分层,压实管理责任,细化工作清单,促进现有体育场馆、健身场地管理规范、服务到位,提升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

二要统筹开展“四敢争先”全民健身八项专题行动

全民健身需要有组织、有赛事、有服务才能做到更好的闭环,因此接下去将重点实施全民健身法治引领、健身设施增量提优、场馆开放提质增效、100个“社区运动家”品质提升、数字化改革攻坚、数字运动健康创新创业、基层体育委员联动共创及全民健身共享亚运等八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展现全民健身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城市活力、健康底色、文明素养。

三要加大组织力度,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通过条例赋予各部门、各群团、各行业“多主体联办”。二是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多政策联发”,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期将印发《嘉兴市推进体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此为总纲,集成1+N个有关体育共富三级测评指标体系、场馆开放管理等政策、标准、制度。三是通过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协助政府,引入更多更强的社会力量,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和内容,将设施、组织、活动、指导资源引入社区、引入乡村,让全民健身更接地气。


问  浙江交通之声记者:


当前,全民健身和体育锻炼已经成为时尚,居民对体育锻炼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学校体育设施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场所。请问,我们嘉兴在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保障方面将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  市教育局副局长金剑辉:

我们嘉兴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从2014年向社会开放以来,我们不断地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的需求,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深受市民欢迎。近三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我们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也受到了比较严重的影响。下一步我们将有序对外开放中小学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

一是利用好现有体育设施资源

我们将按照《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要求,进一步排摸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情况,在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同时明确学校开放场地设施范围、开放时间、开放对象等内容,并给予公示,已建成公办学校的体育设施,没有以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的,我们将结合实际加大学校体育设施的维修改造力度。

二是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

我们在规划设计新建学校时,以开放共享的理念来建设学校体育设施,充分考虑以教学、生活区域相对独立或者隔离,提高学校体育设施与社会的融入度,积极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创造条件,同时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则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加大学校体育场所设施建设力度。

三是规范学校体育设施使用管理

为做好校园体育设施有序开放,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校园体育设施管理措施,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健身运动时,要遵守学校和体育设施有关管理制度,文明使用学校体育设施,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安全使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创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氛围。


问  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聚焦迎接亚运、参与亚运,如何激发群众全民健身热情,请问我们嘉兴市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答  市体育局局长王蕾: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嘉兴市将发扬东道主精神,全力推进“迎亚运”城市品质、城市治理、城市文明三大提升行动,精心筹办、精心打造“红船领航 筑梦未来”的亚运会嘉兴站火炬传递经典场景,做优做靓城市提质增能的“新篇章”。既要办好四年一届全市第十届综合性运动会,更要办好贴近群众、丰富多样的赛事活动,全市举办“科学健身大讲堂”100场,策划组织“嘉田四季 共享亚运”春、夏、秋、冬四季乡村运动休闲节,各级各类社区运动会、健身节、农村文化礼堂等系列主题活动,并将发放迎亚运体育消费券,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和现代相结合,贯穿全年,连线扩面,覆盖全领域、全行业、全人群、营造“全民健身 共享亚运”的浓厚氛围。

也希望借助今天召开的条例新闻发布会,传递“全民健身为人人、全民健身享健康”这么一个新发展理念,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增添更多精彩的注脚和印记。

谢谢大家!


徐寒飞:感谢各位发布嘉宾的解答,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媒体朋友们,制定《嘉兴市全民健身服务保障条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是推动我市体育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也是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还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的题中之义。希望各级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推动树立全民健身理念和《条例》贯彻实施,也为亚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今天的发布嘉宾,感谢各位媒体朋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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