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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体育局-新闻动态

新闻内容

关于招募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嘉兴市本级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所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浙江”建设和打造共同富裕典范城市目标发挥体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功能,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鼓励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提高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我市体育健身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嘉兴市体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招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市本级范围内符合招募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馆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

二、截止时间

2024531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市民参与的原则,实现政府、场馆、市民多方共赢。

四、资金补贴

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简称“定点场馆”)享受有关政府资金补贴和政策支持。具体权利和义务将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明确。

五、实施流程

1.市本级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馆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加入定点场馆,经注册地所在的区体育部门审核后,报嘉兴市体育局审定,与项目承接平台签订合作协议。

2.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设计为一次性使用的电子消费券,将通过项目承接平台在一定的时间、渠道向市民发放,持券市民可到定点场馆使用,享受优惠价格。

3.根据每个定点场馆的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使用情况,拨付相应专项资金。

4.活动期间,项目承接平台为定点场馆提供消费券核销系统的免费使用权,包括系统账号的建立、系统操作培训以及使用咨询等相关服务,用于销券验证及销券监管。

六、招募条件

市本级范围内注册、合法诚信经营、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提供以下“18+X”任意一种服务项目的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馆及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可自愿参加定点场馆招募。

序号

服务项目

场地标准(供参考)

1

足球

5人制:25-42m×15-25m;

7人制:45-75m×28-56m;

11人制:90-120m×45-90m

2

篮球

28m×15m

3

排球

18m×9m

4

网球

36m×18m,2片以上为宜

5

乒乓球

14m×7m,3片以上为宜

6

羽毛球

13.4m×6.1m,4片以上为宜

7

台球

斯诺克、花式九球等项目场地标准

8

壁球

单打9.75 m×6.4 m;双打13.72 m×7.62 m

9

保龄球

球道长19.15 m,宽1.024-1.066 m等

10

游泳

50 m×25 m或者泳池面积不少于200㎡,

取得许可证、配备救生员、符合卫生要求等

11

水上运动(帆船、皮划艇、桨板)

有关水上项目场地标准,具备5000 ㎡以上

场地面积、有上下水码头、不少于30条船、

艇、板等器材和1条救生艇等条件为宜

12

击剑

14m×2m,剑道3条以上为宜

13

射箭

10-18m×1.4m,箭道3条以上为宜

14

健身房

健身房场地标准,面积100 ㎡以上为宜

15

冰雪运动(滑冰、滑雪等)

冰雪运动场地标准,面积100 ㎡以上为宜

16

蹦床

蹦床场地标准,面积100 ㎡以上为宜

17

攀岩

攀岩场地标准,取得许可证等

18

瑜伽

瑜伽场地标准,面积100 ㎡以上为宜

19

X项目

其他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场地标准

服务项目由市体育局每年动态调整;场地标准为参考标准,除游泳、攀岩等项目需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许可等规定外,其他均为非硬性要求;申报主体必须于20245月30日前纳入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积极鼓励标准或者非标准的优质场馆参与定点场馆招募。2023年体育消费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存在消费券使用异常的场馆取消招募资格。

七、提交申请

为保证定点场馆服务质量,申请加入定点场馆的场馆,需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同时应提供以下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场馆概况,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理位置、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注意:后续入选定点场馆与平台签署入驻协议时,场馆方需提供单位主体的银行账号相关信息,个人账户不可使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场馆名称(如场馆对外宣传名称与公章/账号对应的法人单位不一致的,则两类都需要填写注明);

3.服务项目的开放时间和价格列表;

4.场馆权属证明,若为租赁场馆,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限需一年以上;

5.提供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服务的场馆需提供对应的许可证;

6.开展健身指导和技能培训的健身房、瑜伽等场馆需提供教练资质证明;

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审核场馆提交的申请材料,安排专人实地查验场馆硬件设施、价格、环境和服务等情况,严格准入、好中选优,报市体育局审定定点场馆名录。

八、监督巡查

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定点场馆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对定点场馆有关健身环境、教练、项目、价格、服务、防疫等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市体育局指导和督促区体育行政部门落实区域内定点场馆的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对定点场馆的常态化管理和服务。

九、预警机制

定点场馆发生下列异常情况的,项目承接平台应及时将该场馆纳入预警名单,向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告,由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核实情况处理。

1. 定点场馆无法提供实时销券台账;

2. 定点场馆提供的销券台账材料不完整;

3. 定点场馆提供的销券台账与系统后台数据不符;

4. 定点场馆每天用券量超过设定的大量用券警戒线;

5. 其他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认为异常的情况。

十、退出机制

定点场馆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合作协议提前终止合作:

1.场馆硬件设施、环境、教练、项目、价格、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有明显问题,且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2.场馆每天的消费券使用量明显超过场地实际接待量,存在囤券行为,且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3.场馆提供虚假材料、为骗取补贴故意涨价、虚假宣传或者有刷单等不诚信与违规经营行为;

4.场馆在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出现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5.场馆发生与消费券使用相关的3次以上非同一事由的有效投诉;

6.场馆在2个月内没有市民前来使用一张消费券,将被视为无效商家,提前终止合作;

7.场馆提前15天提出终止合作的书面申请,结算完毕后可自愿退出。

十一、受理地点

为方便定点场馆申请,在全市各区设立申请受理点。有意向的场馆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各区体育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嘉兴市体育局

新气象路618号嘉兴国际会展中心南商务楼423室

璜觉

0573-89976392

南湖区教体局

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体育科917室

盛寒胜

0573-83839711

秀洲区教体局

秀洲区大德路368号

体育科303室

  

0573-82713069

经开区民生事业部

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

A座405室

包庆冲

0573-83604552

 

附件: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申请表.doc

 

嘉兴市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关于招募2024年嘉兴市体育消费券定点场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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